第六章 一罪与数罪
第一节 一罪与数罪的概述
一. 一罪与数罪的概念
(一)概念:我国通说上确定罪数的标准采取犯罪构成说,即凡是行为人以一个犯意,实施一个行为符
合一个犯罪构成的,就是一罪;凡是以数个犯意,实施数个犯罪行为,符合数个犯罪构成的,就是
数罪。
(二)确定罪数的意义:
1. 正确确定犯罪的个数,是正确定罪的基本要求
2. 确定数罪是确定刑权个数的前提,因为国家刑罚权与犯罪个数相对应。
(三)数罪的分类
1. 同种数罪:如果行为具备数个同一犯罪构成的,是同种数罪;(包括罪名相同的的数罪和“选择的一
罪”)
2. 不同种数罪:具备数个不同的犯罪构成的,是不同种数罪或者异种数罪。
3. 区分同种数罪与异种数罪的意义:我国司法习惯仅对异种数罪实行数罪并罚,而对一并审理的同种数
罪不实行数罪并罚
二. 罪数的判断标准
关于判断罪数的标准,主要有以下几种学说:
1.行为说,认为行为是犯罪的核心要素,主张按照自然观察的行为个数判断犯罪的犯罪的个数,即行为
人实施一行为的,只能构成一罪;实施数行为的,才能构成数罪。因此当一行为造成数结果、触犯数罪名
的,也认为是一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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