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食品药品立体式惩罚体系简介
近段时间,食品药品安全再次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继央视“3·15”晚会曝光“饿了么”餐饮平台多个入驻商家无证无照经营后,令人震惊的非法疫苗事件又横空出世。人们不禁要问,为什么在中央高度重视下食品药品安全问题依然屡禁不止?发达国家的长期实践表明,食品药品安全没有“零风险”,但对问题必须“零容忍”。本文从行政处罚、社会惩戒和刑事责任三个方面,着重介绍美国食品药品安全立体式惩罚体系。
多样的行政处罚
“重典治乱”的关键不在于处罚额度高低,而是通过科学全面的制度设计让每个违法者都受到追究。假如法律难以落到实处,就会带来犯之者众、罚之者寡的结局。发达国家充分认识到违法必究比执法必严更重要,设计了严密的行政处罚网络,这其中以食品召回制度和药品行业禁入制度最为经典。
一是多层级食品召回制度(Recall)。2011年美国国会通过《食品安全现代化法案》,规定食品生产商、进口商或经销商在获悉其生产经营的食品存在可能危害消费者健康和安全的缺陷时,应当依法向监管部门报告并及时通知消费者。同时从市场和消费者手中召回问题食品,采取更换、赔偿等补救措施,以消除缺陷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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