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方案
各科室、处、所:
创建文明单位是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重要内容,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促进物质文明、政治文明、法制文明相结合落实到基层的有效形式,积极争创文明单位,对我局加强干警自身素质建设,确保司法行政工作有序和廉洁高效,推动新时期我区司法行政工作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区文明创建相关要求,制定我局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实施方案,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树立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为民创建,创建为民,共建共享”为宗旨,以创建市级文明单位为总体目标,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以服务于全区经济建设、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把开展文明创建活动与局内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以及党的党风廉政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促进全局干警热爱本职工作,恪尽职守,成为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的优秀整体,努力开创我局工作的新局面。
二、加强领导,健全专班
按照中央文明委提出的“巩固、提高、延伸、辐射”的工作方针,加大创建力度,进一步充实、完善创建专班,确保局机关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用文明创建总揽全局,从创建领导班子入手,不断加大领导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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