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砂船运输超载整改方案
为消除水上交通安全隐患,防止船舶因超载发生水上重大交通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运砂船超载治理工作的通知》、《省水上交通安全整治办公室关于印发〈运砂船超载治理方案〉的通知》等规定要求,特制订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规范砂石装载、运输管理,严厉打击挖砂船为运砂船超吃水装载砂石、运砂船严重超载运输等违法行为,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治理对象
1.挖砂船为运砂船超吃水装载砂石;
2.运砂船超载运输;
3.无船名船号、无相关船舶证书、无船籍港的船舶非法参与挖砂和砂石运输。
三、具体措施
各地要采取坚决措施,开展打击运砂船严重超载运输专项行动,交通运输、水利、海事等部门要加强巡查监控,严格执法,严厉打击挖砂船违规装载和运砂船超载运输等违法行为。具体措施如下:
(一)建立挖砂船签单员签单制度,严格执行“五不发航”规定,即“天气恶劣不发航、超载不发航、无证不发航、船员不适任不发航、砂石不平舱不发航”。签单员由当地乡镇政府派驻,相关费用列入县级财政。每艘运砂船开航前必须保证300mm干舷,由签单员现场测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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