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第三者”应当追究民事法律责任
论 文 摘 要
“第三者”现象是目前社会上普遍存在,争议较多的一种现象。我国的法律对此有所涉及,许多的法律学者一直对此争论不休。夫妻间因婚姻的成立而产生的同居义务和忠实义务及与之对应的配偶权,是夫妻的本质性的权利义务,夫妻任何一方结合起来,使其违背同居和贞操义务,进而侵犯他方配偶的配偶权,致他方配偶人格丧失,精神损害和情感伤害等时应承担共同侵权责任。
李文共分五部份,拟在法律和道德界限的根底上,分析第三者所应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第一部份是绪论;第二部份是“第三者”的行为应受法律调整;第三局部是“第三者”侵犯了当事人的配偶权;第四部份是关于“第三者”应承担的侵权责任;第五部份分析了新婚姻法的有关规定;第六部份是完毕语。
目前,第三者问题成为困惑大多数家庭的普遍问题。第三者如果不能承担有关的侵犯责任,如果不受到法律的制裁,此社会现象会更加漫延下去。我呼吁,为了千百万个家庭的幸福美满,必须追究第三者的侵权责任。
关键词:第三者 追究 民事法律责任
一、绪 论
“第三者”并不是一个法律概念,但被形象地指称与有配偶者通奸或非法同居的自然人。“第三者”确实让人头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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