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服务中心人员管理相关事宜
市民服务中心人员管理相关事宜
市民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区委、区政府着力于重塑政府服务理念,创新政府服务工具,整合政府服务产品,为企业和城乡居民提供便捷、规范、优质、高效服务而设立的服务平台。进驻中心的各单位、各部门工作人员,是联系政府与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代表着政府形象。为进一步加强对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切实提高中心的运行质量和服务水平,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做好人员配备工作
各单位、各部门要从提高窗口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的角度出发,切实加强派驻人员管理,派驻人员不再承担原单位相关工作。待中心管委会正式成立后,各单位、各部门要将全部窗口人员党、团关系转入中心。中心要为窗口人员建立台帐,实施规范管理。
二、规范轮岗程序
窗口人员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轮换。无特殊情况或未经允许,中途不得换人,服务窗口一批派驻二人以上的,由单位指定一名窗口负责人,负责与中心的工作联系和处理有关事项。窗口人员轮岗按以下程序办理:
(1)轮岗人员填写《窗口工作人员基本情况表》,加盖部门行政公章后交中心管委会办公室;
(2)新进中心人员提前一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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