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结算是建设工程施工竣工后建设方和施工方所要进行的一项主要工作,除建设方和施工方约定采用固定合同价款外,在采用成本加酬金和可调价的情况下,只有通过结算程序对工程价款达成一致认可的数额以后,建设方才能依据此数额向施工方支付工程款。否则,建设方就可以因为工程价款的数额尚未确定为由而拒付工程款。可见工程结算是支付工程价款的前提条件.
实践中,建设工程的结算程序通常都是由施工方先对其所施工的项目进行结算,然后报送给建设方进行审核。如建设方认可施工方报送的结算不提出异议,则此结算值便成为双方最终的结算工程价款的依据。但是一旦建设方对结算提出异议,则可能就要通过双方协商重新计算、第三方审价,以至于通过司法诉讼程序、司法鉴定程序对工程价款进行确认。
目前,建设领域工程款的拖欠问题仍然是困扰施工企业的一大难题,并进一步影响到对农民工工资的支付问题。而建设方拖欠工程款的主要方式之一,就是在工程结算过程中的设置障碍,使双方价款难以确定,最终达到拖欠的目的。其中,建设单位在工程决算中设置的主要障碍是接到施工方报送的结算后无限期拖延不予审核答复,即建设工程领域经常提到“久拖不决”.建设方有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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