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资关系与行业分工
有些理论片面单纯地强调劳资关系,并且以证明劳资对抗为出发点。这是成问题的。因为劳资关系只是局限于企业的内部,在企业的外部就不是这个关系了。在企业的外部,是生产方与消费方的关系,是行业分工的关系。在这行业分工中,存在着上游与下游的关系,其中下游是对上游产品的购买消费的关系,而上游对下游则是生产的关系。对于一个社会或者整个全球的经济,主要就是行业分工的关系,而不是只存在于企业内部的劳资关系。
因此,不难发现,甲国与乙国的工人之间的关系,并非是利益同一的关系,有太多时候反而是利益对立的关系。比如同是汽车制造生产的,甲国的汽车就与乙国的汽车构成市场竞争的关系,从而它们之间的工人的利益是此消彼长的,谈不上是利益统一,更谈不上结成“阶级”。而相对于两个具有产品竞争性的企业,企业自己内部的劳资却反而更多是利益同一的,因为把产品卖出去赚钱了,企业内部的所有人员才有钱可发,否则,产品卖不出去,就没工钱可发,也没有利润可言。可见,劳资从总体上讲是利益同一的,利益对立只是次要的,虽然并非不存在这种利益对立。人要就业,要有收入,尤其是工人,那么就要企业能够把产品以合理价格卖出,而产品卖出就与下游行业是否有需求有直接关系了。比如制造汽车的对钢材构成需求,才能使生产钢材的企业有收入,工人有工钱可得。至于得多少才合理,那则是次要的问题,主要的问题当然是有工可做,只有有工可做才工钱发。所以首先要有就业,然后才谈得上工钱应该得多少的问题。只有壮大下游行业,壮大个人钱包,那些上游行业才有钱可得,因为它们的产品才有人购买,才能卖出去。就算上游行业处于垄断状态,如果没有下游行业的发达与个人们有钱,它仍然处于半死不活的状态。因此归根到底是个人所有制。
而从行业分工的意义上说,工人作为劳动力也是一个行业,这个行业要取决于其它行业对它的需求。因此,劳动力作为一个行业,一方面取决于有其它行业对它的需求,另一方面取决于劳动力的是否是有效供给。各行各业兴旺了,对人工的需求才兴旺,从而人们的收入才大,人们收入大市场需求就大,就兴旺。
总之,把只存在于企业内部的劳资关系生搬硬套地搬到企业的外面,从而想从理论证明什么什么,是根本错误的。就像把只存在于人体内部的细胞硬搬到人体的外面,还能成细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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