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词解释
1.环境保护法: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和推动的,为实现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目的,
调整有关保护和改善环境、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等社会关系
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环境保护立法目的:是指立法者在制定或认可环境保护法时所希望或实现的结果。
3.环境保护法的体系:是以宪法关于保护和改善环境的规定为基础,以综合性环境基本法为核心,以单项专门环境立法为主干,以国际环境条约内容为补充,以及包括环境污染防治、自然资源保护、环境纠纷处理、环境损害救济、环境管理组织等内容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基本制度和环境标准组成的完备体系。
4.环境保护法律关系:是指环境保护法主体之间,在
开发、利用、保护和改善环境与资源的活动中形成的
由环境保护法规范所确认和调整的
具有权利义务内容的社会关系
。5.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原则:是指
为环境法所确认并体现的反映环境法本质、基本特征和环境工作基本政策,对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具有普遍的指导作用的指导方针或指导性准则
。6.环境责任原则:也称污染者付费、利用者补偿、开发者保护、破坏者恢复的原则,是指人们基于对环境和资源的利用,或对环境造成污染破坏、对自然资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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