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pengleigz在2007-2-28 18:08:00的发言:
假设世界上只有甲和乙两个人,假设甲的大米的生产率为10斤每天,葡萄酒2瓶每天,乙的大米的生产率为30斤每天,葡萄酒4瓶每天。
请问:大米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即价值)是多少?酒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即价值)是多少?交换比例是多少?
设;①社会总劳动耗费时间 (设为T) 或社会必要劳动时间
②社会总产量(设为Q)
③“价值” (单位产品的社会平均劳动耗费时间或社会时间成本率设为P)
④社会平均劳动生产率(设为F)
⑤个人生产率(设为f)
⑥个人总劳动耗费时间 (设为t) 或个人必要劳动时间
⑦个人总产量(设为q)
现在我再用我的时间经济学公式来解这道题:已知,
甲个人大米的生产率(设为“甲米f”)是:10斤/每天,葡萄酒的生产率(设为“甲葡f”) 是:2瓶/每天;乙个人大米的生产率(设为“乙米f”)是:30斤/每天,葡萄酒的生产率(设为“乙葡f”)4瓶/每天,
甲个人大米的生产总劳动耗费时间 (设为“甲米 t”) 是:1天,甲个人葡萄酒的生产总劳动耗费时间 (设为“甲葡 t”) 是:1天;
乙个人大米的生产总劳动耗费时间 (设为“乙米 t”) 是:1天,乙个人葡萄酒的生产总劳动耗费时间 (设为“乙葡 t”) 是:1天;
甲个人大米的生产总产量(设为“甲米q”) 是:10斤,甲个人葡萄酒的生产总产量(设为“甲葡q”) 是:2瓶;
乙个人大米的生产总产量(设为“乙米q”) 是:30斤,乙个人葡萄酒的生产总产量(设为“乙葡q”) 是:4瓶。
由于世界上只有甲和乙两个人,因此这个社会是甲乙两个人的社会。
大米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即价值)是:
由于,大米的社会总劳动耗费时间“总米T”=甲米 t+乙米 t=1天+1天=2天;大米的社会总产量“总米Q”=甲米q+乙米q=10斤+30斤=40斤;用我的时间经济学公式P=T/Q得出大米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即价值)是:P=2天/40斤=1天/20斤.
葡萄酒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即价值)是:
由于,甲个人葡萄酒的生产总劳动耗费时间 (设为“甲葡 t”) 是:1天;乙个人葡萄酒的生产总劳动耗费时间 (设为“乙葡 t”) 是:1天;葡萄酒的社会总劳动耗费时间“总葡T”= “甲葡 t”+ “乙葡 t”= 1天+1天=2天,葡萄酒的的社会总产量“总葡Q”= “甲葡q”+ “乙葡q”= 2瓶+4瓶=6瓶,用我的时间经济学公式用我的时间经济学公式P=T/Q得出葡萄酒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即价值)是:P=2天/6瓶=1天/3瓶;
从大米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即价值)与葡萄酒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即价值)答案可以看出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个比率,其单位是:时间单位/产品数量。当然如果你以时间为单位,我对马克思的价值解释也可变换为“价值率”,我称之为时间成本率。
交换比例是多少?
(1天/20斤)/ 1天/3瓶=(1天/20斤)×(3瓶/1天)=3瓶/20斤=1瓶/0.15斤或3瓶/20斤或1瓶/0.15斤或1瓶/6.6666667斤;这就是说20斤与3瓶的社会平均时间成本一样,也可以用3瓶∶20斤=1表示,从这(1天/20斤)×(3瓶/1天)你可以发现P与F互为倒数推出P×F=1,因此,用社会平均生产率相反的角度也可以推出上面的问题。其公式是:
⑿ P×F=1
⒀ F=Q/T
⒁ T=Q/F
⒂ Q=T×F
在这暂不多谈,有时间你可以此类推。必须明白上面的演算是以添加假设人们的交换为完全理性、完全信息、产品同质、不考虑产品保质期等等为前提的。因此,
如果完全理性、完全信息、产品同质、不考虑产品保质期等等为前提,也得看你对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理解为是时间为单位还是时间单位与产品数量的比率:时间单位/产品数量而定,同时从交换比例看,你用社会平均生产率还是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我现在也暂称之为时间成本率) 而定,从这也有好像4种理解,这就是由于马克思对价值概念没有定义清楚,没有数学化、公式化之所以让人摸不清的原因,但现在我把它说破并数学化、公式化,不管谁从何种角度理解都是跳不出我以上的演算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