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肇事及立法
酒后肇事及立法
2011年5月9日晚上,高晓松和两位朋友在昆仑饭店喝酒。席间,他喝下一瓶威士忌,又和两位朋友一起喝了一瓶白葡萄酒。酒后的高晓松驾驶白色英菲尼迪越野车回家,在东直门外大街十字坡路口(春秀路路口)制造了连环追尾事故。经酒精检测,高晓松体内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高达243.04毫克,是醉驾标准(80毫克)的3倍多。已构成醉酒驾车行为。 如无意外,高晓松将成为音乐圈中醉驾入刑第一人。当众多司机畏惧于“风紧”而决定放弃酒后驾车习惯的时候,最高法院副院长突然在座谈会上发表了“不应将醉驾一律认定为刑事犯罪”的谈话。这个表态立即占据各大新闻媒体的显著位置,并且很快成为各大论坛热帖,数万网民打起了口水战…
背景:
http://v.news.163;.com/video/2011/5/0/J/V73EALH0J.html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