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保证书
教师保证书1
1、对所教学科具有扎实、系统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较系统地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本学科教学法的基础理论知识,掌握先进的教学方法,担任观摩课、公开课教学任务。
2、教育思想先进,教学经验丰富,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教学效果得到学生及学生家长的一致好评。
3、有一定的教研能力并承担或参与校级课题研究。
4、教学业绩突出,所教学科考试成绩在学校平行班中保持领先地位。
5、承担培养、指导青年教师任务,所带的青年教师的教学水平有大幅度提高。
6、每学年至少承担一次校级及以上观摩课。
7、每学年由教务处安排联系1-2班级进行示范教学,示范教学不少于10课时。
8、每学年至少完成一篇以上有一定质量的论文,其中至少有一篇在州级及以上刊物发表或获奖。
9、每学年承担不少于一名青年教师的指导任务。
校级骨干教师的权利
1、优先参加各级教育部门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及各类进修活动。
2、骨干教师上交的教育论文参加学校统一的论文评比,可以提交两篇或两篇以上论文参评。
3、在教师评优、评先进、推荐骨干、聘任、晋升等方面优先考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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