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有关大学生创业的问题的反映
2025.4.8
一、对大学生创业重视过度的问题
据网上数据,我国大学生毕业后创业率约5%、成功率也约5%(即1万大学生中搞成创业的只有25人左右),且大学创业企业寿命平均约2-3年,大学生就业仍然是其谋生与实现自我价值的主战场。但是,如今各地各种推动大学生创业的官办创业竞赛越来越火爆和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竞相推陈出新,希望通过学生创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带动就业-但效果多大呢(个别的典型例子的光圈效应不代表就业主战场和科技成果转化基本盘就在应届生和毕业三五年学生的创业上)、此外大学生先就业后创业其效果更好(记得刘永好说过这样的话)。为此,作者建议学校和地方政府应该花更多的财力物力精力用在推动学生就业上。是大学生就业难而不是创业难是当前的主要问题。建议政府实施通过促进就业促进大学生创业的优惠政策
二、大学生因其就业能力不足因而导致其创业能力起不来的问题
大学生的就业能力就是大学生将理论知识用于实际工作以及用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而创业能力就是自己创办企业并发展企业的能力。可见,大学生的就业能力是创业能力的基础。而成长大学生的就业能力的关键是实验、实习等实践教学。但是,目前大学里大学生的实验实习条件并不乐观,存在如下系列问题,例如:经费不足甚至挪用、实验实施老化、动手实验变为演示性见习性“实验”、实验设施短缺不够与“吃灰闲置”并存、实践教学课时量不足、实验老师自己不能“动手”、双师型教师严重缺乏、不搞长见识开眼界的见习和认知体验实习、专业实习自己找单位而“放羊”或联系了单位也是“岗位与专业不对口”、校企合作实习基地“名不副实”、院系隔离不能跨学科合作组织学生开展面向解决实际问题的实验实习实践项目以及开展毕业设计等等。因此,我们建议大学要正视这些问题、解决这些问题。因为只有所有大学生的就业能力这个“大河涨水”才会有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这个“小河满”。如果大学生“就业能力”这个“西瓜”都捡不起来,“创新创业能力”这颗“豆子”(即使是“金豆子”)肯定也捡起不起来的。
三、地方镇政府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很麻烦、困难多的问题
由于作者多年在开放大学(以前的“电大”)的农民大学生开展创业教育、也多年指导大学大学生创业项目赛事,认真学习过鼓励大学生创业的有关优惠政策,例如某省《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业就业的若干措施》、某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大学生创业“雏鹰计划”重点举措(2025年版)》,某省《支持大学生创业政策指南》,某市本地宝上的大学生创业补贴等文件,发现有的补贴就两三千1人或两三万1项,但是,要缴纳诸多各类证件的复印件以及纳税资料、银行流水资料、填报各种APP表格等手续繁多复杂,其“艰难”往往让人“望而生畏”。其实,这些资料在各个有关部门或机构的电子档案上都有。因此,我们建议,地方政府要简化大学生创业优惠(如创业补贴、担保贷款、就业人数补贴、创业基金的申领等)的手续,例如:实行大数据共享并使用AI 自动识别和审计,并将能够简化的政策项目之补贴款项自动打入到具备享受优惠条件的相关人员和小微企业账户,“把清亲政商关系落实在数字技术上”。
四、地方政府的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中对“创业”的“界定”落后于“新经济”发展的问题
据网上数据,如今应届大学生灵活就业占比已经达到大学生就业人数的五分之一左右。而且,随着元宇宙和AI 时代的到来,我估计这个比例还会上升。大学生如今的就业和创业出现了很多新业态,已经与过去传统工业经济时代完全不同,例如合伙越来越多是基于项目、项目完成就散伙,例如外包、众创、网上虚拟社区运营等其人员权责利关系既非严格雇佣或委托代理也非严格合资合作,这样的“新生意”创业者与过去的“创业者”必须先“领证”、而“领证”必须先有营业场所、先有入门的注册资金、有相应许可资质、有各种“证号”、有公司章程与合伙协议等大不相同;针对这些新兴个体经济、新兴家庭经济、新兴合作经济,我们现在的创业优惠政策对“创业者”的认定界定办法已经不能有效涵盖和辐射了。因此,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无论在内容上还是在流程上其施为都要与时俱进了---例如:属地管理上可能要由身份属地管理转变为行为属地管理(即:你的经营行为在这儿发生了我地方政府就给予你优惠支持、至于你的身份则要置于考虑是否优惠支持的次要因素了);例如,要由重“资质”“身份”“事先条件”逐步转变为重“行动”重“业绩”重“未来潜力”;再例如,对未工商注册但有实际创业行动的大学生应该也给与关爱与帮助(即,像湖南省大学生创业投资基金一样对未设立实体的大学生创业项目给予“天使投”这样的优惠政策应该范围扩容)。
总之,作者认为,学校内和政府上关于大学生创业这个主题上存在上述问题,希望作者的反映能引起有关人士的“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式的重视。当然,更欢迎大家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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