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会计监管报告(2019)》(学习笔记)-55
3.对合同负债的重分类调整金额不正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合同负债是指企业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 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不应包含增值税金额。年报分析发现,个别上市公司在 对首次执行日的资产负债表按照新收入准则进行调整时,直接将原计入预收账款的账面价值重分类为合同负债,而未扣除其中包含的增值税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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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新安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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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会计监管报告(2019)》(学习笔记)-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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