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临高速公路
SJ-3
标段“平安工地”考核评价(自评)制度
编制:复核:审核:中铁十八局集团
玉临高速公路项目部
二〇一六年四月
“平安工地”考核评价
(自评)
制度一、目的为落实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创建“平安工地”的文件精神,全面推进“平安工地”建设和构建考核评价长效机制,鼓励安全生产、文明生产,强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保证生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二、编制
依据1、《云南省公路工程安全生产暨“平安工地”检查评价办法》(云交基建〔
2013
〕339号)。2、《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实行“平安工地”考评结果挂牌公示制度的通知》(云交基建
[2014] 264
号)。三、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项目“平安工地”建设及考核评价管理工作。
四、职责1、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建立健全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保证安全生产条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及创建“平安工地”的主体责任。
2、项目分管理安全副经理负责组织
“平安工地”自查评价,并督促相关部门做好改进工作、安全档案、资料收集、报备等管理工作。
3、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编制安全管理体系文件,
“平安工地”建设方案编制、报审和宣贯工作,检查督促做好现场安全达标工作,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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