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基于VEC方法的因果关系检验怎么可能出现F统计量?还有结论更让人无语,作者在睁着眼睛说瞎话。*号代表5%水平显著?可表中的数据显示明明是10%,后面的那些拒绝与接受不知道怎么搞出来的,连最基本的统计基础都不懂。竟然还是经济学博士。。。
基于VEC和VAR的因果检验应该是卡方统计量(就像下表),上面的表明显是基于group的因果检验,作者真能瞎掰。如果不是关系稿,那么该期刊的审稿专家太水了,广大坛友们灌水去吧。
楼主:
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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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写作规范] 计量滥用之后果,睁着眼睛说瞎话 |
匿名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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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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