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协议
XXX(深圳)有限
公司(以下称“甲方”)和深圳市
YYY有限公司(以下称“乙方”)以
AAA及用品关联项目开发相关商谈(以下称“本商谈”)为目的,就双方相互公开的信息的有关保密事宜缔结以下协议。
第1条(保密)
1、本协议所称的“保密信息”是指本协议签订的事实、本协议的内容、甲乙双方基于本协议得到的对方公开的技术信息、业务日程、本商谈的内容以及在本商谈过程中所获得的对方业务或技术上的一切以下各项信息:
(1)以书面或电子媒体方式提供的,标有“保密信息”字样的信息;
(2)以口头方式提供,且在口头方式提供后30日内进行书面化并标有“保密信息”字样的信息。
2、为避免产生疑义,甲方及乙方
(1)不得泄露双方特定的商业关系;
(2)不得言及与双方委托业务相关的“产品名/商标名”等,不得泄露委托目的;
(3)不得公开双方委托业务所产生的成果物;
(4)不得为宣传目的将成果物的照片、素材登载在宣传手册、公司网站以及其他媒介。但乙方同意,若甲方的行为是出于自身通常的经营活动的目的,则不受上述(3)、(4)项的限制。
3、甲方及乙方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将保密信息向第三方提供,不得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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