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O—
未来污水处理领域的主流模式
DBO模式目前在我国还是一种新的项目模式,在我国只有个案,还没有普遍推广。此前,在中国水网所举办的
2008
城市水业战略论坛上,对
DBO模式的探讨更是引起了业内人士以及水务公司的普遍关注,多家大的水务公司纷纷表示想在中国走
DBO模式,像已在国际上有
DBO模式经验的得利滿公司,以及威立雅等其它水务公司。
清华水业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傅涛博士认为:
DBO模式将是三五年后的主流模式之一。
在国际污水处理领域以
DBO为主流模式的得利满公司中国总裁乔蓬表示,
DBO模式要求承担这个事务的机构对价格、工艺、质量负责,相当于把一
件事情交给一个管家,让管家负责下面的设计、建设和运营,即责任主体比较单一且明确,风险全部转移给
DBO的主体,三个过程由一个责任主体来完成;另外一点,在投标的压力之下,
DBO的责任主体往往会选择总体项目建设成本比较低,同时兼顾长期运营成本比较低的一些工艺。可见,优点显而易见。
中国水网也针对
DBO模式做了些相关的调查,中国水网的受众多为水业专业人士,因此,此调查结果相对比较客观。
此次调查主要目的是希望了解水业人士对
DB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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