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合同
第一部分 商业条款1.总则
(以下简称甲方
)与(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由乙方按“合同能源管理
”服务模式向甲方提供(EMP
项目名称:
)项目节能服务一事
,经过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节能服务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项目的名称、内容和目的
项目名称:
(以下简称“项目”)。
项目内容:
。项目目的:通过项目的实施,达到降低能耗,降低成本。
合同的起始日与期限、项目的验收
本合同以双方签字之日为生效起始日。
合同生效后,乙方开始项目的准备工作,甲方目前的能耗评估、能耗基
准线的确定,节能项目的设计、设备的采购、安装及调试。设备的安装调试期为
30天。节能效益分享的起始日为甲方出具试运行正常的项目验收证明文
件的次日,效益分享期为
60个月(五年)。
合同有效期为合同起始日至效益分享期满为止。
项目安装完毕后 内,由甲方按改造方案检查安装情况;安装
检查合格后,试运行 小时,试运行期间可对设备进行调试。试运行结束后
无异常发生,则甲方应签署试运行正常的项目验收证明文件。
效益分享的比例、付款方式
项目的年节能效益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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