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税收筹划角度解读新企业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新企业所得税法)已于 2008 年 1
月 1 日起正式实施,实施细则已经于 2007 年 11 月 28 日公布。新企业所得税法
及实施细则在税率、税前扣除、资产的税务处理、税收优惠、征管方式等方面都
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它不仅会影响企业的税负,甚至会导致企业经营战略的调整。
如何深刻理解新企业所得税法的精髓,有效规避企业的涉税风险,是税收筹划必
须考虑的问题。
一、新企业所得税法缩小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筹划的空间
在传统的企业所得税筹划中,企业利用税收优惠政策筹划的空间有三个。
1、企业身份优惠的筹划空间。由于过去生产性外资企业、福利企业等具有特
殊身份的企业可以享受减免税以及低税率的优惠,因此企业想方设法创造条件,
通过嫁接或改变身份来谋取税收优惠。新企业所得税法取消了上述优惠政策,由
通过改变企业身份就能享受税收优惠的筹划空间已经不复存在。
2、新办企业优惠的筹划空间。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新办的从事交通运输、邮
电通信业的企业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一免一减半”,以及新办的从事咨询业、
信息业、技术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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