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国研发费用会计处理的构想
一、研发费用会计处理的国际比较
从世界各国的会计实践看,研发费用的会计处理主要有 3 种情况,即费用化、
资本化和有“条件”的资本化。
(一)费用化
即将研发费用在发生时全部作为期间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原因如下:
①研发是否能在将来为企业带来经济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按照谨慎性原则,应计
入当期损益;②减少了企业的当期损益,从而递延了企业的税款上缴;③核算简
单,不用考虑资本化金额以及如何摊销等问题。
(二)资本化
即将研发费用在发生期内归集起来,等到开发成功取得收益时开始予以摊销。
其依据是研发活动必然会产生某些无形资产,如专利权、专有技术等,获取未来
经济利益,并增加现有价值和企业整体价值。该做法符合权责发生制原则,在一
定程度上可以消除企业的短期行为,但不加区别地将其全部资本化,有违配比原
则和稳健原则。
(三)有“条件”的资本化
即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资本化。其他则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这是一种比较
公允的做法,在一定程度上可实现配比原则。但是用以衡量的“条件”在具体实
施时,有相当的难度,毕竟这个“条件”的确定带有很强的主观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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