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填报相关问题解答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
告》(2015 年第 23 号,以下简称“23 号公告”),在增值税纳税人申报其他资料
中增加《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为帮助增值税纳税人熟悉和尽快掌握《增
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的填报,本期专刊就《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填报
相关问题进行专题解答,供大家学习。
《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填报相关问题解答
问:哪些纳税人需要填报《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答:享受增值税减免税优惠政策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在办理增
值税纳税申报时,需要填报《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问:什么时候开始填报《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答:“23 号公告”自 2015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因此,申报所属期 2015 年 6
月的增值税时需要填报《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问:所有增值税减免税享有情形都需要填报《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吗?
答:不是,享受月销售额不超过 3 万元(按季纳税 9 万元)免征增值税政策或
未达起征点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不需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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