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领导参加培训的费用能否税前列支
我单位总经理由于工作需要,在职每月一周脱产学习, 单位为其支付费用 38 万
元学费,票据一开具:(单位为公司名称,内容为“研究生培养费”)。请问此项
开支如何记账?能否税前列支?
职工教育经费支出,通常情况下是指企业为提高其职工工作技能,为企业工作
带来更多的经济利益流入,而通过各种形式提升职工素质,提高职工工作能力等
方面的教育所发生的教育费支出。有关文件强调了职工教育经费要保证经费专项
用于职工特别是一线职工的教育和培训,严禁挪作他用。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必须
专款专用,面向全体职工开展教育培训,特别是要加强各类高技能人才的培养。
其开支范围,在实际税收征管中,执行九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
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财建〔2006〕317 号)文件规定,具体规定了企业
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列支范围包括:
1、上岗和转岗培训;
2、各类岗位适应性培训;
3、岗位培训、职业技术等级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
4、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5、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6、企业组织的职工外送培训的经费支出;
7、职工参加的职业技能鉴定、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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