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打了个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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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资料] 财务管理:甘肃地税:税务行政赔偿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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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了个飞的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25-5-18 09:19:14 |AI写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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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地税:税务行政赔偿

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
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一、行政赔偿范围
税务行政机关及其税务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
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实施罚款等行政处罚的;
(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三)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条。
二、申请行政赔偿方式
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
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条。
三、申请行政赔偿的时限规定
赔偿请求人请求税务行政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税务行政人员行使职权时的
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
之日起,赔偿请求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九条。
五、赔偿义务机关办理行政赔偿的时限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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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财务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赔偿 国家机关 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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