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营销性无形资产的额外回报和确认!
无形资产指企业为生产商品或提供劳务、出租给他人或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
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关联企业在选择最恰当的转让定价方法,税务机关评价企业关联
交易定价是否遵循了独立交易原则时,无形资产都是一项重要的考虑因素。在对纳税人的
转让定价合理性进行审查时,无形资产的法律和经济所有权是税务机关考虑的一个重点。
2009 年国家税务总局颁发的《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要求企业同期资料中披露
其关联交易所涉及的无形资产及其对定价的影响。
《OECD 转让定价指南》将无形资产划分为技术性无形资产和营销性无形资产。技术性
无形资产通常是通过风险较大而且代价昂贵的研发活动产生的。营销性无形资产法律上的
开发成本较低,但要使其具有很高价值或保持这种价值却需要较大的开支,例如持续不断
的广告投入等。本文主要讨论关联企业之间营销性无形资产的额外回报和确认问题。
一、从事大量营销活动企业的额外回报
营销性无形资产通常包括:
(1)有助于产品或劳务商业性开发利用的商标或商品名称;(2)客户名单;(3)分
销渠道;(4)在产品推广中具有重要价值 ...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