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营业税与“两种”增值税
在营改增试点过程中,可能会出现既有试点前的营业税问题,又有一般增值税、改征增值
税相互并存的问题。税务机关有必要对政策文件的适用问题向纳税人做适当的宣传、普
及,纳税人也应当厘清其中的关系,避免因误读误用政策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营业税尚未完全离场
最近,很多媒体开始以“营业税 5 月 1 日起退出历史舞台”进行报道。对此,笔者认为
这种说法既不严谨也不符合实际。
今年 3 月 5 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提出,从 5 月 1 日起,将营改增
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并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
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随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了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以下简称 36 号文
件)。
可以看到,无论是政府工作报告还是财税文件,对于营改增的定位仍然是“试点”,是
一项立法筹备活动。
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营改增改革全面推开后,将依照税收法定原则废止
营业税。然而在当下,营改增试点方案尚未废止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 ...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