析“临工工资”的税务处理
“临工工资”是指企业因经营需要,临时雇佣工人所发生的支出,这类支出无论是财务规
定还是现行税法规定,都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但在什么条件下扣除、以什么形式扣除,
对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有着不同的影响。现就”临工工资”的税务处理作简要解析。
一、”临工工资”相关政策
2008 年修订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对工资性支出做出了这样的规定:企业每一
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
应作为工资薪金,准予在税前扣除。这里提到”受雇员工”的劳动报酬也应作为工资薪金
的一部分。”受雇员工”是指企业与员工之间存在雇佣关系。”雇佣关系”则是指受雇人
利用雇佣人提供的条件,在雇佣人的指导下,以自身的技能为雇佣人提供劳动,并由雇佣
人支付劳动报酬的法律关系。雇佣法律关系是雇佣人与雇工之间依口头或书面的雇佣合同
而形成的法律关系,不以是否签订劳动合同为前提(雇佣关系属民法范畴,劳动合同关系
属劳动法范畴)。因而企业因经营需要临时雇佣人员为其工作而支付的报酬,即使双方没
有签订劳动合同也可以用工资单形式支付并在税前列支。
《国家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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