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打了个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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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资料] 最全2014年所得税汇算清缴疑难点(四)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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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了个飞的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25-5-19 18:40:40 |AI写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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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全 2014 年所得税汇算清缴疑难点(四)


20、问:防暑药品是否可以作为劳动保护费列支还是应该作为福利费列支?
答:企业在生产经营场所为员工提供的防暑药品属于必要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可
以作为劳动保护支出在税前扣除。
21、问:职工社保和个税均未在公司发生,应付工资可否税前扣除?
答:不符合国税函【2009】3 号文件要求,不可按工资薪金进行税前扣除。
22、问:派遣员工的报酬可否作为工会经费计算基数?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
局公告 2010 年第 24 号)第一条规定,自 2010 年 7 月 1 日起,企业拨缴的职工工会经费,
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 2%的部分,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在企业所
得税税前扣除。
计提工会经费基础的“工资总额”以国税函[2009]3 号规定确定;
劳务派遣工支出,属于劳务费,不能作为工资处理。计提的工会经费即使取得合法扣除
凭证,也不能税前扣除。
23、问:补充养老保、补充医疗保险的计算基数“职工工资总额”是否应与基本养老保
险的计算基数“职工工资总额”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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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汇算清缴 所得税 职工工资总额 国家税务总局 劳务派遣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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