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设立“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纳税人税务事项提醒
尊敬的纳税人:
按照国家“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规定:企业领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后,无需再
次进行税务登记,不再领取税务登记证。您领取营业执照的同时,相关信息已通过工商部
门共享到国地税部门。为了方便您办理相关涉税事宜,特提醒如下:
一、关于纳税申报业务办理
您领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后,到国地税任意一个办税服务大厅首次办理纳税申报或
领用(代开)发票时,国地税税务机关会核定您的税种,税种核定后,您应当按照法律法
规规定,连续按期纳税申报。
二、关于开通网上办税系统
为方便您足不出户进行纳税申报,国地税部门均开发了各自的网上办税功能,建议您开
通网上办税。开通网上办税系统可以分别到国地税办税服务大厅或两局驻政府政务大厅办
税窗口办理。
三、关于签约委托银行扣税账户
为方便您缴纳税款,建议您与银行签订《委托银行扣缴税款协议书》。签订协议的银行
可在中信、工行、农行、中国、建设、交通、青岛、光大、恒丰、华夏、农商、招商、兴
业、深发展、浦发、民生、日照、邮政储蓄银行中自愿选择,您签订协议书后,请将协议
书分别送到国地税局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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