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对于中国的发展道路,理论家的任务是要去寻找一个一致的分析框架,它应该不仅能够解释中国近三十年的高速经济增长,还能够解释今天中国改革所面临的各种困难。我们将中国未来的发展道路总结为:“从分割到整合”及“从关系到规则”。“从分割到整合”主要是指城乡和地区之间的分割状态应逐渐得以消除;“从关系到规则”主要是指减少传统的政治和社会结构所赋予的不同人在政治和社会资源禀赋方面的不平等,并通过建立公正的秩序与规则来规范人们的行为。在顺利实现这两个转变的过程中,政府的作用,包括政府自身的改革是非常重要的,这可能是中国的“大国发展模式”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特点。中国的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正处在一个十字路口,中国的发展道路上面临着重大的问题与挑战。
中国经济转型与增长的代价
(一)经济分权的代价:一个理论分析
钱颖一等的财政联邦主义理论可以较好地解释中国分权式改革迄今为止取得的成就,但是这个理论更多地强调了中国分权式改革的好处,却没有分析分权式改革的成本。一个完整的理论应该既能够分析分权式改革的收益,也能够分析分权式改革的成本。否则,就无法回答如下问题:我们应该如何在发挥分权式改革的好处的同时避免它所产生的负面效果?中国分权式的渐进转型的潜力还有多大?
中国的分权式改革过程的一个重要机制是,上级政府通过考察下一级政府辖区的经济发展(尤其是GDP)的相对绩效来晋升地方官员,而且这个机制在实践中已经被证明的确在发挥着作用(Li and Zhou,2005)。在缺乏充分统计量的政绩考核体系下,相对的GDP增长可能是一种次优的考核地方官员政绩的具有信息量的指标。但是,这种财政分权加相对绩效评估的体制正在日益显现它的代价。第一个弊端是,相对绩效的评估会造成代理人之间相互拆台的恶性竞争。我们观察到各地政府为了在GDP竞赛中名列前茅而采用了各种各样的以邻为壑的手段。其中,最典型的就是形形色色的地方保护主义,地方保护主义造成的地区分割和“诸侯经济”会阻碍中国国内市场整合的过程(严冀、陆铭,2003)。在资源配置方面的深远影响是,这种市场分割会限制产品、服务(甚至还有思想)的市场范围,市场范围的限制又会进一步制约分工和专业化水平,从而不利于长远的技术进步和制度变迁,这最终会损害到中国长期的经济发展和国际竞争力。
相对绩效评估发挥作用的一个重要前提是,代理人面临的冲击或者风险是共同的,这样仅仅通过代理人之间业绩的相对排名就可以比较准确地反映出他们的绩效。但是在中国这样的大国模式中,各个地区之间在自然、地理、历史、社会等很多方面可以说千差万别,由于这种异质性的存在,所以相对绩效是一个噪音很多的指标,基于相对绩效评估的激励方案的效果就会大打折扣,这可以看作是相对绩效激励的第二个弊端。
第三个弊端实际上是第二个弊端的另一种形式,由于问题的重要性,我们将其拿出来独立论述。由于各地区之间先天的(自然、地理、历史、社会等)差异性,或者由于改革后享受的政策的差异性,会出现由收益递增效应导致的经济增长差异,即使没有其他外力,穷的地区也可能相对地越来越穷,而富的地方相对地越来越富(陆铭等,2004),这样就加大了相对绩效评估标准中的噪音,中央政府很难区分地方的经济增长绩效是由收益递增机制造成的,还是地方政府努力的结果。
相对绩效评估的第四个弊端来自于如下事实:在基于相对绩效评估的锦标赛下,赢家的数量是有限的,而大部分是输家。更为重要的是,由于比较富裕的地区更多地享受着先天的优势和收益递增机制的好处,这就使得经济较落后的地方官员不能在相对绩效评估的机制下获得激励,通俗地来说就是努力了也没用(Cai and Treisman,2005)。所以相对绩效评估对落后地区的官员基本上是没有作用的。但是官员也是理性人,在晋升的可能性比较小的前提下,他们会寻求替代的办法进行补偿(如贪污腐败),“破罐子破摔”。这样一来,从整个经济的角度来看,就会加剧落后与发达的地区的两极分化现象。
对地方政府官员进行激励还有一些其他的难题。一方面,与企业的经理相比,地方政府官员的绩效更加取决于一个团队的努力,而不是自己的努力,一个政府目标(如就业)的实现取决于多个政府部门作为一个“团队”的共同努力,因此,在地方政府的“团队生产”中,不同的地方官员之间就可能存在严重的搭便车现象。另一方面,在企业经理的激励计划中,可以比较容易地找到激励经理追求企业长期目标的手段,比如说给予经理股份或者股票期权,但是,对于地方政府的官员却很难进行类似的长期激励,从而使得地方的长期目标被忽视,而这又集中体现为地方政府对于环境、收入差距、教育和医疗服务质量这些问题的忽视。
(二)当代中国政治与社会结构中的Power(也许可以将Power翻译为“权势”,但我们更希望Power这个词具有中性的含义。)与收入差距
经济分权的代价最终集中地体现在城乡间、地区间和不同人群间的收人差距上,而不同收入水平的人在获取公共资源时所面临的机会不均又对收入差距的持续扩大具有动态的效应。在当代中国社会中,由于等级制的政治和社会结构,再加上不同的人拥有的政治资本和社会资本不同,导致了政治资本和社会资本成为决定个人收入(包括隐性的收入和灰色的收入)的重要因素(Knight and Yueh,2004,中译本)。
在渐进式的改革过程中,中国政治与社会结构中的Power体系并没有被打破,相反,拥有Power的人还在新生的市场机制里将Power的回报显性化了。从理论上来说,至少有以下几个Power转化为收入的机制:第一个机制就是“制定规则”。第二个机制是“操纵价格”。例如在企业转制的过程中,转制企业的资产评估价格本身就是被操纵的。有研究发现,在不同所有制企业的产权转让中,国有企业转制的价格和资产评估的价格差距最小(Liu,2005)。我们的解释是,由于国有资产评估价格和国有资产的转让价格往往是在内部人控制下做出来的,当然就会相差不多。第三个机制是“垄断信息”。以证券市场和房地产市场为例,往往是那些拥有Power和信息优势的人,能够做到逢低买人,逢高卖出。第四个重要的机制是“优先排队”。只要市场上有排队机制,拥有Power的人就有更强的能力排在前面。在教育和劳动力市场上,拥有Power的人也有更大的可能获取优质的教育资源和好的工作机会(包括进入政府公务员系统和垄断行业)。甚至在公共的产权保护服务中,也是拥有更多的Power的人能够更多地利用政府资源,从而拥有更安全的产权保护和相应的投资收益。
近年来广受关注的国有和集体企业转制与公有资产流失问题是一个非常好的案例,借此,我们可以理解企业的在位经营者和一些利益相关的政府官员是如何借助于制定规则、操纵价格、垄断信息、优先排队等机制将Power转化为收入的。以上分析表明,原先的计划体制和政治社会结构赋予了人们不同的政治和社会资本,这些资本形成了人们在经济转型过程中所拥有的不同的Power,而由于经济转型正是在这样一个政治和社会结构中进行的,收入差距就不可避免地扩大了。
(三)小结:当代中国发展的“大国难题”
中国当代经济转型和发展中出现的代价可以归结为收入差距扩大、公共服务的不平等和地区间市场分割等几个方面,而收入差距扩大的持续产生了三方面的负面影响:(1)经济增长受到了负面的影响(陆铭等,2005);(2)城乡的缓解贫困工作受到阻碍;(3)社会流动性正在下降(王海港,2005;余央央、封进,2006;陆铭、张爽,2006)。不难发现,这些在现有的政治和社会结构下面临的代价与中国是一个大国有关。
首先,正是因为中国是一个大国,中央政府难以对地方政府进行监控,因此,为了解决对于地方政府的激励问题,中国采取了财政分权体制。同时,中国作为一个大国的另一个非常重要的特征是,各地区之间在历史、地理、政策等方面存在着巨大的差异。在改革开放和中国加入全球化的进程当中,各地区巨大的历史、地理、政策等方面的差异就转化成了地区间的经济发展水平差距和收人差距。由于在历史、地理方面的优势,以及在改革之初所享有的优惠政策,中国的沿海地区吸收了大量的国际直接投资(FDI),也在中国的国际贸易中占有较大的份额,而各地区之间经济开放进程的差异又进一步引起了工业向沿海地区(特别是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和环渤海湾三大地区)的集聚(金煜等,2006)。自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各地区之间的全球化进程的差异在解释整个地区间收入差距中占有的相对重要性越来越大,目前已经是地区间收入差距的最重要的解释因素(万广华等,2005)。日益扩大的地区间差距本身就对中国的社会和谐和经济增长产生危害,地方政府可能产生分割市场、保护本地产业和重复建设的激励,以获得更多的本地利益,这些举措可能进一步地导致地区之间在分工方面的效率损失(陆铭等,2004)。因此,一系列与收入差距有关的代价也在一定程度上与中国是一个大国有关,不妨将这一系列的代价归结为“大国难题”。如何应对发展过程中的“大国难题”是中国是否能够形成一个成功的“大国发展模式”的关键所在。
中国所面临的“大国难题”集中表现在日益扩大的收入差距上。由于收入差距的负面影响,控制收入差距对于经济增长、增加社会的流动性和减少贫困是有好处的,而这三个方面的目标至少在整个社会能够比较容易地取得共识和认同,而不必再使控制收入差距的政策争论停留在是否公平的层面上。中国的“大国发展道路”如果处理不好经济增长和收入差距的关系,就不能说是成功的。
中国的道路、中国的未来
(一)经济转型与社会发展的中国道路:面向一个转型的发展经济学理论
我们把对当代中国经济增长和社会和谐产生关键影响的政治和社会基础归结为三个方面,即:以城乡分割为代表的社会分割、经济分权和政治集权以及关系型的社会运行机制。虽然在经济发展的早期,这样的政治和社会结构均对经济增长产生了有利的作用,但是,以收入差距为代表的一系列问题也作为改革的代价而日渐积累。当中国的政治和社会结构对经济增长和社会和谐所产生的消极作用超过其积极作用的时候,就要求这个政治和社会的结构做出调整,以促进社会和谐和保持经济增长。在这样一条发展道路上,中国作为一个大国的特征必然继续存在,因此,适应大国发展需要的经济分权和政治集权的基本体制不会有实质性的改变。当然,这并不是说不需要对现有的经济分权和政治集权的体制做出调整。相比之下,对社会分割和关系型社会这两个方面需要做出较大的调整,所以,我们把带有中国经济转型特征的发展道路概括为:从社会分割到社会整合,以及从关系型社会到规则型社会。下面,我们分别对其加以阐述。
1.从社会分割到社会整合。社会分割的结构是社会的强势集团在最大化自己利益的情况下形成的。在中国,这种社会分割主要体现在城乡分割上,城市居民在最大化自己利益的情况下决定了城乡分割的政策和相应的城乡差距,而农村居民在政策制定中的发言权很小。社会分割在经济发展的早期并不是中国所独有的。事实上,在其他欧美发达国家的经济发展早期也同样存在社会分割,只不过其社会的分割表现为社会中有相当多的人不享有公民权,不对社会的政策具有直接的决策权(AcemogluandRobinson,2001、2002)。在这里,一个非常有趣的问题就是:既然在发展的早期,政策决策的权力是被社会的强势集团(或精英集团)所掌控的,而社会分割又是在最大化强势集团利益的条件下形成的,那么,这个最大化自己利益的集团是否会放弃社会分割,从而逐渐实现社会整合呢?如果会,这个过程又是通过怎样的机制实现的呢?
Acemoglu和Robinson(2001、2002)提供了一个政治转型模型,用政治经济学的方法解释了在欧美发达国家发展史上出现的收入差距先上升再下降的库兹涅茨曲线。这个理论将政治民主化和收入差距的变化很好地结合了起来,但这个政治经济学理论并没有考察经济增长的过程本身。我们最近发展的一个模型基于中国城乡分割政策的内生决定及其变化,考察了二元经济发展中的农村劳动力流动与经济增长的过程。我们考虑了一个最大化城市居民利益的城市政府如何决定农村居民向城市的移民政策。当移民规模增加时,城市居民获得的利益是更高的产出,而其面临的代价包括由移民规模上升造成的城市居民非生产性资源消耗的增加(如更多的对产权保护的投资)。在这样一个决策机制下,我们证明,农村移民的规模是随着城市部门的资本积累而不断增长的,经济增长在稳态到达之前也是可持续的,但是在这个过程中城乡间的差距却是不断扩大的,除非城市能够减少对移民的歧视。我们发现,城市减少对移民的歧视既能够增加农村劳动力流人城市的规模(城市化水平),也同时使经济能够在一个更高的水平下达到稳态(陈钊、陆铭,2006)。
从本质上来看,中国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城乡分割政策的调整,正如欧美国家曾经出现过的越来越多的居民被赋予公民权一样,是一个从社会分割走向社会整合的过程。其中,由收入差距而导致的负面影响具有关键的意义,无论收入差距的代价是导致发生革命还是更多的非生产性的资源消耗。我们将这种由收入差距的负面影响而引起的政治和社会结构的调整称作“用拳头投票”(vote by fist)的机制。在经济发展过程中,这种“用拳头投票”的机制对于政治社会转型和经济增长的重要意义不亚于在一个给定的市场机制下“用手投票”和“用脚投票”这两种保证经济有效率运行的机制。
2.从关系型社会到规则型社会。由互联关系合约理论可知,制度是内生于社会发展阶段和社会结构中的,社会分工程度越低,互联的关系合约在社会经济生活中起的作用越大;社会分工程度越高,依靠第三方来实施的正式合约发挥的作用就会增强。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得出分工程度和合约形式的一些推论,这些推论对于我们理解当代中国非常有帮助。
推论1.在自我实施的互联的合约形式下,法律的作用在两个方面受到了限制。第一个方面的限制来自于它的关系性,即长期性,所以它是自我实施的,人们可以不诉诸法律。第二个方面来自于它的互联性,由于现实中的法律都是关于某一个具体争议的,即只关于某一个具体市场的争端的,所以单个市场的具体案例的裁决可能不符合当事人的理性考虑,因为当事人之间的交易跨越了好几个市场,因此他们的理性选择可能是不去打官司。
推论2.由于关系合约的封闭性(只限于长期博弈的几个主体之间),所以,分工程度低的社会从信息上来说被分割成不同的群体,而不是一个整合的系统。
推论3.由于关系型合约的封闭性,所以在分工落后的经济中,为了维持关系合约的可维持性,对关系合约中当事人的进入和退出有内在的限制,从而对社会的流动性造成一定的限制。
推论4.从效率方面来看。第一,很多从单期、单个“市场”来看是低效的,从而不可行的交易在互联的关系合约下,就可能是可行的了,因为当事人关心的是“捆绑”在一起的联合的、跨期的收益,而非单个市场、单期的收益。第二,由于互联市场关系合约的封闭性和排他性,使得其他的潜在进入者和竞争者不能自由地进入这个“市场”,因此关系合约就会创造一种“租金”。这个租金是不容易耗散为零的,因为关系合约充当了一种进入壁垒。
推论5.在金融合约上的表现是,在社会分工程度较低的经济中,更多的金融交易采取的形式是关系型融资(如通过银行或者亲戚朋友),而不是(通过金融市场的)距离型融资。
推论6.由于关系合约的封闭性、长期性和低社会流动性,因此分工程度较低的国家的某些具有政治、社会或经济力量的主体会享有很多“租金”,会内生出更多的腐败,尽管这种腐败未必是低效率的。
这有助于我们理解下面几个现象。第一,从历史上看,特别是从近代以来,一些仁人志土从西方学到了很多先进的理念,并尝试将西方的一些制度搬到中国,来改造中国社会。遗憾的是,很多尝试都失败了。这一事实说明,一定有某些中国的深层的制度结构在背后起作用,使得本来在西方有效的制度在中国却产生了“淮南为橘,淮北为枳”的情况(钱穆,2001)。第二,西方的文化、异族的文化一到中国就被中国文化同化了。从历史上看,无论是蒙古族入侵中原建立元朝,还是满族入主中原建立清朝,最后他们的文化都被中原文化同化了。中国文化的这种刚性和同化能力之强是令人惊奇的。在这种刚性的文化下,制度变迁的动态和轨迹都会表现出很多独特的地方。第三,法律在中国的社会生活中起的作用比较小,而社会规范起的作用很大。
通过这个视角还很容易理解社会学和人类学中的一个著名命题,即韦伯提出的中国社会是伦理社会,而西方社会是理性社会。我们认为,理解这个中国社会和西方社会的钥匙在于社会分工。根据我们的模型,分工程度低的经济会有更多的自我实施的关系合约,关系合约对应的是所谓伦理社会。有意思的是,过去有些学者认为伦理社会是非理性的,我们用互联的关系合约说明,如果合约变量第三方不可验证,那么关系合约实际上是一个高效率的自我实施的机制。尤其是,在互联市场上,单从一个市场看好像不理性的行为,实际上是非常理性的,因为这些互联的市场是“捆绑”在一起的,要看的应该是“捆绑”在一起的联合收益。
在中国,由于长期的分工水平较低,大量的经济交往是通过关系合约来维持的,而且其中很多关系合约采取了互联市场的关系合约的形式。中国的农业社会的定居特点使得长期博弈成为可能,从而使关系合约有了可以维持的技术基础。随着社会分工的深化和拓展,市场厚度的增加和关系合约之外的机会成本的提高,必然使得关系合约越来越难以维系,从而中国也会从伦理社会转移到所谓的“理性”社会。
市场范围的扩大通过斯密效应会加深分工,从而打破关系合约的范围和深度,逐渐向规则型治理(即正式合约)过渡,但并不意味着这种过渡是水到渠成,我们可以坐享其成。这种过渡中有两方面的问题值得关注。第一个问题是,在两种治理结构变换的临界点会出现治理的真空(即两种治理结构均处于失效的状态)。Li(2003)分析的东亚危机提醒我们要特别重视这个问题。第二个问题是,这两种治理结构在某种程度上是自我维持的(Kranton,1996)。换言之,它们具有锁定效应,当更多的人参与关系型交易时,市场就会变得比较稀薄(交易量和交易频率低),从而提高了人们在市场上的搜寻成本,这时候就会锁定在关系型交易上。换言之,即使距离型的市场是有效率的,但是由于人们倾向于关系型交易,使得大范围的市场交易是不可以维持的。
为了避免或者尽量减轻第一个问题造成的影响,我们应该在市场化发育到一定程度的时候,有意识地建立或者强化依靠第三方的正式制度。为了避免长期锁定在不符合分工发展的低效率均衡,全国范围内的市场整合的工作就变得很重要。市场整合会扩大市场范围,降低人们在市场上的交易成本,促进分工的发展,打破关系型合约的互联性和可行集,这样就有可能避免锁定在低效率的状态。
(二)经济发展与制度变迁:中国如何进行政治和社会的转型
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经济的增长,中国传统的政治和社会结构所引起的“代价”将可能超过其“收益”,于是,政治和社会的转型对于中国的社会和谐和经济增长将是必要的。在中国的背景下思考制度与增长的关系的时候,我们就不可避免地涉及到至少三个问题。第一个问题就是,中国没有一个从西方标准来看的“好的”制度,比如三权分立、代议制民主和全民投票,那么,中国的经济怎么会有持续的增长?第二个问题是,既然没有“好的”制度,那是不是要先把现有的制度变革了,然后才能保持比较长期的增长,还是一直保持现在这样的增长,维持这样的制度,然后到了某一天我们再进行制度变革?第三个问题是,制度究竟在什么意义上是重要的?如果的确存在着一个“更好”的制度,什么时候去完成这场制度变革?
Glaeser等(2004)认为,我们很难说制度是不重要的,但是教育和人力资本积累可能是更为重要的导致增长的原因。他们发现,滞后的教育变量能够非常好地预测制度变量,相反,制度变迁却不能很好地解释教育发展。这一发现与Djankov等(2003)的观点相一致,即每个社会都面临着一些由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决定的制度机会,滞后的教育能够很好地预测制度变量。教育对于经济发展的作用是非常关键的因素,教育除了在传统的理论中代表着一个社会的技术水平以外,在新制度经济学视角里,它还成了影响制度变迁的因素。
人们在思考什么是一个好的制度的时候,往往以西方发达国家在现代化进程中形成的市场经济加民主政治的体制作为好的制度的标准模式,却很少去思考好的制度的本质是什么?不难理解,好的制度应该具备两个要素:一是保证民意传达和决策效率的政治竞争,二是约束政治权力的制衡机制。那么,我们就需要考察一下,在没有西方式的民主的中国是不是就绝对地没有政治的竞争和权力的制衡呢?我们的回答是,不能绝对地将中国的政治制度看作是完全没有政治竞争和权力制衡的制度。在中国,地方政府官员如果取得了更好的GDP增长绩效,就有更大可能获取升迁的机会(Li and Zhou,2005),这实际上就体现了地方与地方之间的竞争,保证了促进增长的政策得以实施。此外,党和行政之间的关系既是一种竞争也是一种相互的制约。党和行政的职能可以说各有侧重,但不论是在企业,还是在组织里面,没有一方可以在重大的决策上单独做出决定,这里面也有权力的制衡。中国的政治和社会结构的调整似乎不必要完全放弃中国现有的那些权力制衡机制,这可能使得中国未来的民主制度形成一种具有中国特色的模式。
此外,我们还可以从其他一些角度来说明为什么中国的政治和社会结构调整不能急于求成,同时,政治和社会结构调整的时机还与经济发展的阶段有关。第一,政治和社会结构的调整必须在保持社会稳定的前提下进行,这样才能给目前的政策制定者以稳定的预期,使得他们有激励在集权的政治构架下实施好的政策。第二,经济的发展阶段决定了经济信息的复杂程度,从而决定了对于不同的经济发展阶段要求有不同的、与之相适应的制度。在经济发展的初期,好的领导人和集权制度可能比较好,因为这时的经济结构比较简单,决策不需要很多信息,政治家决策的很多信息是全局性的简单信息。如果社会发展到很复杂的程度,决策就需要越来越多的局部信息。所以,经济发展程度越高,经济和政治越需要分权。第三,一个规则型的社会需要很高的固定成本来维持这个制度,因此它在经济规模达到一定水平之后才是具有规模经济的。要建立一个现代民主制度也同样要耗费很多的固定成本,而这也需要经济达到一定规模才能实现规模经济。
(三)小结:有中国特色的市场经济体制和“大国发展模式”
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特征是价格能够自由的浮动,以及产品和要素能够自由的流动。根据这样一个判断标准,中国已经基本建设成了一个市场经济体制,惟一的差距是地区之间的市场分割以及由此而给商品和要素(主要是劳动力)的跨地区流动造成的障碍。可以预见的是,中国在自己的市场经济体制日益完善的时候,并不会完全地放弃自己已经形成的政治和社会结构,因此,具有中国特色的市场经济体制的特色将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第一,由于中国是一个大国,经济分权的体制必然会被保留,而相应的,政治集权作为减少经济分权的负面影响的制度也不会被根本放弃。中国要做的调整只是在经济分权和政治集权的框架下引入更多的更有效的政治竞争和权力制衡,让更多的普通民众参与政策决定过程,改进地方政府和基层政府的治理和责任制,以及削弱地方政府直接干预经济(特别是投资)的能力,并进行相应的地方财政和税收体系的改革,将地方财政转变成公共财政。
第二, 中国的一些社会结构也将被延续,而不是被彻底放弃。随着向规则型社会的逐渐转型,政治资本和社会关系网络的作用将在市场发育的过程中被减弱。但是,只要与政治集权相对应的垂直的社会结构不发生根本改变,政治资本和社会关系网络的配置资源的作用就不会被完全消除。
结语
中国在渐进式的改革过程中,保留了在经济发展的早期阶段有利于资本积累的社会(城乡)分割,有利于激励地方政府的经济分权,以及有利于合约实施的关系型社会。同时,也正因为这样的政治与社会的结构,特别是适应于中国的大国特征,但又简单地与地方政府经济增长相对绩效评估结合的财政分权体制引起了当代中国的收入差距、公共服务提供中的公平缺失以及地区之间的市场分割。对于基本保留了原有的政治和社会结构的改革来说,收入差距的持续扩大在改革的初始阶段似乎是无法避免的。
今天中国面临的难题,是一个大国在发展过程中必然面临的“大国难题”。在中国持续高增长近三十年后的今天,中国必须对所依赖的政治和社会结构做出必要的调整,来应对面临的挑战。如果中国能够成功地完成从社会分割到社会整合,以及从关系型社会到规则型社会的两个转型,那么中国所形成的“大国发展模式”将是对全世界的经济发展的巨大贡献。而这条转型和发展相互促进的道路必须在一个智慧的政府领导之下,在经济的持续增长中以平稳的方式去完成。
王永钦 张晏 章元 陈钊 陆铭【作者单位:复旦大学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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