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作为lp之一投资基金,同时拟受GP委托,作为基金管理者(或投资顾问)负责基金的主要运营与管理工作,与GP共同获取管理费与投资收益分成,这种架构能否实现,能否写进合伙协议或是管理协议另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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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yingc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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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行实战] 请教高手关于私募股权基金受托管理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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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卖:1352份资源 硕士生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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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似白云常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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