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制度改革重点:中央和地方税权如何划分
2013-7-24
9:11
第一财经日报
许善达认为,应考虑为地方税体系设计增加一个和几个有相当规模且随着经济增长税收收入能逐渐增长的税种。具体来说,应该将特别消费税从生产环节转到零售环节,并使之成为地方税主体税种,另外还应该将车辆购置税划给地方
。中国银行(601988,股吧)首席经济学家曹远征说,我国现行财税制度在1994年建立,当时目标是“提高两个比重”:一是整个财政收入在GDP中的比重,二是中央财政收入在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18年来它“超额”完成任务:中国的财政收入增速过去一直快于GDP增速,而且中国中央政府集中了大部分的财政收入。但随着经济的变化、社会的发展,构建新的财税制度变得日益紧迫。当前税收制度以及中央和地方关系中,一个最重要和最受关注的问题就是营业税改增值税(“营改增”)。而“营改增”后要保持地方政府财政活力,途径之一是考虑将消费税从生产环节转到消费环节。此外《预算法》修订构成整个财税改革非常重要的技术或者法治环节。
国家税务总局前副局长、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会长许善达指出,从试点地区和行业来看,营改增效果超过预期:如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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