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车司机管理规定
一、总则(一)目的:为了加强公司驾驶员管理,确保工作有序运行,更好地为公司各部门服务,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小车驾驶员。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专职驾驶员及因公务使用车辆的持有中华人民和国正式驾驶执照的员工。
(三)管理职责
(1)、办公室:负责统筹管理工作,包括车辆调配、车辆档案、司机培训考核、跟踪、资格验证、招聘、离职管理,车辆年审、保险、修理、安全事故处理。负责制定车辆管理制度,考察各部门车辆使用过程中的合法性、合理性、经济性,定期向总经理汇报总体情况并提出检讨改善意见。
(2)、财务部:负责车辆费用预算控制与审计,编制年、季、月费用支出表。
(3)、各部门:负责使用过程中的管理。
二、驾驶员管理
2.1
办公室应建立驾驶员档案,凡本公司的驾驶员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和国正式驾驶执照。凡遗失车辆各种证件(含驾驶证照、行驶证照),致使公司车辆不能正常营运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2.2
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
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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