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气瓶发生事故应如何进行紧急处理?
气瓶使用时,应当遵守下述规定
:(1)不得擅自更改气瓶的钢印和颜色标记。
(2)气瓶使用之前
应进行安全情况
检查,对盛装气体进行确认。
(3)气瓶的放置地点,不得靠近火源,距明火
10m以外。盛装易起聚合反应气体的气瓶,应避开放射性射线源。
(4)气瓶立放时应采取防止倾倒措施。
(5)夏季应防止曝晒。
(6)严禁敲击、碰撞。
(7)严禁在气瓶上进行电焊引弧。
(8)严禁用温度超过
40℃的热源对气瓶加热。
(9)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必须留有剩余压力,压缩气体气瓶的剩余压力,应不小于0
.05MPa
;液化气体气瓶应留有不少于
0·5~1·0%规定充装量的剩余气体。
(10)在可能造成回流的使用场合,使用设备上必须配置防止倒灌的装置,如单向阀、止回阀、缓冲罐等。
(11)液化石油气瓶用户,不得将气瓶内液化石油气向其他气瓶倒装;不得自行处理气瓶内的残液。
(12)气瓶投入使用后,不得对瓶体进行挖补、焊接修理。
当气瓶发生事故时,首先应考虑如何采取有效的措施来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
(1)气瓶受外界火焰危协时,必须根据火焰对气瓶的威胁程度确定应急措施。若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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