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式破碎机安全操作章程
一、空车试运转
(一)、试运转前的准备工作
1、复检转子的水平,用手盘动转子应该轻松灵活,无卡滞及异常声响。
2、复紧所有紧固件。
3、润滑部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
加入润滑脂。
(二)、空车试运转
空载试车时间不少于
2小时,并作如下检查:
1、传动装置及整机应无振动、冲击及不正常声响的存在。
2、轴承温升不超过
60°C
,电机温升不超过
40°C
,电流小于额定值。
二、满载试运转
空载试车合格之后
可带负载试车,也可与整条生产线中的其它设备同步调试。开机顺序为:先启动破碎机下道工序设备,后启动本破碎机,再启动破碎机上道工序的设备,带载试运转时间不少于
4小时,此时间应重复上述的检查,一切无异常即可投产使用。
三、安全检查维修保养
1、破碎机应当由
专人操作、管理、履行交接班手续,并要建立设备档案。
2、设备在运转中严禁打开检视门,任何检测、修理
工作必须在停车后进行。检测、修理
时应在设备的开关处挂上
“严禁开动
”的醒目标志。
3、每班开机前,应该先
检查设备,确保无误后
方可开机。停机后清除机内的粘附物,以尽量减少腐蚀。
4、设备在正常使用时,每班要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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