叉式起重机安全操作章程
第一条 认真严格执行
流动机械《安全通则》及汽车驾驶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行驶中:
1、货叉距地面
20—30cm
,框架须向后倾。
2、除紧急情况,严禁使用急刹车或高速急转弯。
3、行驶中,观察好周围(包括空中)情况。
4、叉运影响视线、易滑动或易损货物时,要在采取固定措施后,倒车低速行驶。
5、叉车的载货行程不准超过
300m
。第三条作业中:
1、按负荷曲线图的有关规定
作业,货物装载要平稳、牢靠,分配均匀;行驶中避免左右摇摆。
2、16T以上大型叉车叉运货物行驶时,在有人监护或采取封道等措施下方可作业。
第四条作业中不准:
1、将货物举高、长距离行驶。
2、用货叉挑翻货盘。
3、把货叉当吊臂起吊货物。
4、用单货叉叉
1吨以上货物。
5、利用惯性叉货。
6、前倾大臂卸货。
7、用货叉直接铲运易燃品、危险品。
8、直接从铁路车厢内插取货物。
第五条舱内作业应做到:
1、作业前应了解舱内情况,确认是否符合作业条件。
2、严禁在木舱底板上行驶或作业。
3、船横倾大于
3°时应当立即停止
作业。4、停机待命时应停放在安全位置。
第六条作业结束,将车停放在安全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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