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罐工岗位责任制
1、司罐工应当由责任心强,经过学习和考试合格的人员担任。
2、按时交接班,不脱岗,不串岗,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3、仔细检查下井人员是否戴安全帽,携带矿灯,携带工具材料是否超长。
4、认真清点乘罐人数,每罐最多不超12人。有权进行制止和进行调整。
5、发送开车信号之前,仔细检查罐门是否关好,放下罐门后禁止上下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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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发送开车信号后,如有人抢乘罐笼,司罐工必须发送紧急停车信号。
7、发现罐门、罐道、罐笼有影响安全运转的情况时,必须立即向调度汇报,经专人检测、修理后才能重新使用。
8、除司罐工外,其它人员一律不准指挥信号工,若因司罐工失职,造成事故,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9、升降特种设备和物料时,司罐工必须参加有关技术安全措施的学习,并坚守岗位,担负井筒周围安全值班监护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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