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部门编制 20XX年XX月XX日
医疗废物紧急事件应急预案
医疗废物紧急事件应急预案
一旦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或意外事故的发生
(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
1、立即进行上报
总务科、感染管理科、主管院长。并应当在
48小时内上报区卫生局和区环保局,调查处理工作结束后再次报告。发生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
1人以上死亡或者
3人以上健康损害,需要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应当在
24小时内上报区卫生局和区环保局。并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
2、由总务科、医院感染管理科及有关科室组成调查小组,必要时请求上级部门协助。
3、调查确认医疗废物的类别、数量、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
4、根据医疗废物性质进行相应的处理方案。
5、尽快组织相关人员对医疗废物事故区域采取紧急安全处置措施,必要时封锁事故区域,以防扩大。
6、对被医疗废物污染的区域进行处理时,应当尽可能减少对病人、医务人员及其他人员、环境的影响。
7、对感染性废物污染区域进行消毒时,消毒工作应从污染最轻区域向污染最严重区域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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