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登记、发放、检查等制度
为了防止假冒、伪劣或存在质量缺陷的安全设施和用品材料流入施工现场,规范采购行为,以及确保各作业人员及时佩戴各种安全劳保用品
,确保安全有序生产
,特制订本办法。
一、采购
1.项目部应按照有关要求,对相关材料的供应单位进行客观评价
,择优选取,建立合格供应商台帐。
2.合格供应商必须具备:生产、经营许可证;技术和生产及质量保证能力;当地主管门颁发的准用证证明材料(法律、法规要求);市场信誉和履约能力;
3.项目材料员编制需求计划,经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审批后,同选定的合格供应商签订购货合同。购货合同文本中
应约定:材料的品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生产制造规程和标准;验收准则和方法;供应商应提供购置材料的相关资料。(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准用证,批量检测合格证明等)。
二、验收
1.批量材料:由分管经
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根据约定的要求进行分批次集中检测;零星材料进场:材料负责人、安全员随时进行检查验收,发现有质量问题的,送有关检测部门复检,安全员做好检查验收记录。
2.验收方式:查质量合格证明材料、质量检测报告;查外观尺寸、规格和实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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