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金而昧”是否组成犯罪?
公法学院 孙振江 教授
公法学院副院长,教授,校教学名师。在《当代法学》、《政法论坛》等刊物发表论文30余篇,发表专著《中国婚姻家庭制度研究》一部,主编教材《刑法学》(80万字)一部,主持省级、校级课题20余项。 社会兼职: 中国煤炭协会法律教授; 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 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 辽宁省高校法学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 阜新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 阜新市法学会学术委员会主任。
孙振江介绍
“拾金而昧”是否组成犯罪?
在现实生活中人们经常会碰到拾到钱财或因为银行系统错误能够提到现金,那么,这些行为是否组成犯罪? 下面例举两个案例: 一、被告人阎华(阎华,男,32岁,湖南省长沙市人,出租汽车司机)驾驶湘物出租车企业一辆“夏利”出租车(湘A-3144号),从长沙市荣湾镇载客至黄兴路“路意十八”娱乐城。乘坐该车乘客丁××下车时,将随身携带背包遗忘在车内,包内有些人民币131050元及其它物品。事后,被告人阎华将背包带回家中,见包内装有巨额现金,遂起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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