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基本常识
20条1、安全生产知情权和建议权
在生产劳动过程当中
,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与安全生产的有关情况:第一个是
存在的危险因素;第二个是
防范措施;三是事故应急措施。同时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有建议权。
2、工伤保险赔偿权
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依法为其办理工伤保险。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因为种种原因,可能发生意外伤害、职业病以及由此造成的死亡,在劳动者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劳动者或其亲属有权从国家、社会得到必要的物质补偿,一般以现金形式体现。
3、三级安全生产教育
三级教育系指厂级、车间、班组的安全生产教育。厂级教育是针对新入厂的从业劳动者进行的初步的安全教育;车间教育是了解车间的规章管理制度
及车间内的危险区、典型案例等;班组教育是了解本工段或生产班组安全生产的情况
性质和操作章程
等。4、劳保用品
主要有:安全帽、安全带、绝缘手套、绝缘鞋、电气焊防护面罩(眼镜)、防毒面具、防尘口罩等,是从业人员在生产过程所必须佩戴的劳保用品
。5、安全标识
一般应设在生产场所的危险部位、重大危险源等处,设置醒目的和固定的安全标识牌,给人以警示。安全标识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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