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十二五”时期全市妇女事业发展,促进男女平等,根据《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江苏省妇女发展规划(2011—2015年)》和《徐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精神,特制定《徐州市妇女发展规划(2011—2015年)》(以下简称《妇女规划》)。
一、“十一五”妇女发展规划执行情况
“十一五”期间,我市各级ZF各有关部门认真执行《妇女权益保障法》,积极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全面落实《徐州市2006—2010年妇女发展规划》,妇女发展的各项目标得到较好实现,妇女事业发展取得长足进步。
——妇女参与经济活动及享有社会保障的程度普遍提高。“十一五”期末,全社会妇女从业人员占全市从业人员比重稳定在47%以上,城镇单位从业人员中女性比重升至45.12%,均达到并高出省和全国妇女规划终期目标;全市女性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人数占比分别达到44.2%、41.3%、40.2%和31.7%,参保规模逐年提升。女职工特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签定率达91.2%,位居全省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