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W160730202752F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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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资料]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也需“说理”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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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160730202752Fy 发表于 2025-6-9 07:33:42 |AI写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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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也需
“说理”安监系统执行机关对
“说理式”执法模式的认知程度不尽相同,有人认为,
“说理式执法
”仅用于已确定立案查处的安全生产案件,将
“说理式执法
”狭义理解为
“说理式处罚
”。笔者以为这种做法失之偏颇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也应是
“说理式”执法的不可或缺的部分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安监部门的职责界定,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主要包括安全生产行政监督检查、行政许可以及行政处罚三大类,而监督检查是消除安全隐患
、减少事故的发生
、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中最普遍、最常用。另一方面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面广量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水平和法律意识参差不一,单靠安监部门的职权去压制,是不能解决根本问题的,甚至还会带来负面影响。这样就需要在监督检查过程当中
运用“说理式”,通过说理,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技术知识,使行政相对人知理、明理,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按法律规定办事,积极
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一、采取
“说理式”监督检查的重要作用
第一个是
使行政相对人更加信服。安监部门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由于一些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追求经济效益、轻视生产安全,不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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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法 行政执法 失之偏颇 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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