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评价
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各类人员在各自的职责范围以内
,对安全生产应负的责任。它是根据
“管生产必须管安全
”的原则制订的,是企业中一项最基本的安全制度。在安全性评价中各企业对这项制度一般都已建立,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距离。主要是:
1.部分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完整
有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仅是因为
“达标”等需要,制订了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职责,缺乏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各岗位的安全责任的内容;有的企业在机构改革前制订过安全生产责任制,但机构改革体制变动后仍运用原来的,内容不规范、较简单,可操作性差,
没有按电力工业部的有关规定
进行修订。另外,从总体来看,不少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的力度不大,缺乏监督机制及定期检查制度,有形式主义倾向。
2.行政正职主持安全工作未形成制度
部分企业的行政正职亲自批阅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文件、通报、指令,亲自定期主持安全生产分析会议,听取安监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做得不够经常,没有真正按照相关规定
形成制度化,有些重要的文件及会议,均由行政副职签发或参加主持,贯彻力度不够。
3.安监机构设置不完善
少数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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