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行政处罚程序违法问题不容忽视
依法行政,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要求,也是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立身之本。任何一级行政机关和执法人员都不能游离于法律法规之外。执法不依法,必然导致违法执法;而违法执法,就会损害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影响党和政府的形象。从目前调查了解的情况看,部分基层安监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水平仍不够高,尤其是执法人员在行政处罚过程当中
的违法问题还比较突出,已成为制约安监执法效能的突出薄弱环节,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一、安全生产行政处罚程序违法主要表现
第一个是
违规立案。少数执法人员不注重法律法规的学习,对立案程序不去研究,在不知不觉
中把程序弄颠倒;有的虽懂,却图省事,不按程序办,出现先调查,后立案或未经过批准
立案就进行调查的违规违章现象
。第二个是
违章调查。某些执法部门在查办案件时,明知调查取证必须
2人以上,却不执行,而是
1人调查,事后找
2人补签姓名;有的调查询问笔录上只有当事人签字,而执法人员却没有签名;有的在进行调查取证前,不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或有效身份证明,影响了调查取证的法律效力。
三是处罚程序颠倒。先告知、后处罚是最简单的程序规定,但有的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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