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出库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
保健食品出库管理工作,确保本公司销售的保健食品符合质量标准,杜绝不合格保健食品的流出,特制定本项制度
。1、保健食品出库必须经发货、复核并加盖质量
“未见异常
”专用章等手续方可发出。
2、保健食品按先进先出、近期先出、按批号发货的原则出库。如果
“先进先出
”和“近期先出
”出现矛盾时,应优先遵循
“近期先出
”的原则。
3、保管人员先按
“销售单”的内容在微机内准确复核,而后按照
“销售单”取货完毕后,交复核人员复核,复核员应根据盖有财务章的销售清单核对购货单位、品名、规格、生产厂商、数量、批号、有效期等项目内容和外观质量后,并检查包装的质量情况
,方可出库。出库复核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4、整件与拆零拼箱保健食品的出库复核:
4.1、整件保健食品出库时,应检查包装是否完好
;4.2、拆零保健食品应按逐批号核对后,由复核人员进行拼箱加封。
5、保健食品拼箱发货时应当注意
:5.1、尽量将同一品种的不同批号或规
格的药品拼装于
同一箱内
;5.2、若为多个品种,应尽量分剂型进行拼箱
;5.3、若为多个剂型,应尽量按剂型的物理状态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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