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环科(副)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在生产部部长(副部长)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管理全公司安全生产的日常性工作
。(二)认真贯彻执行和落实国家
和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章管理制度
,负责建立健全全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章程
,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三)组织落实公司安全管理思路,督促部室、车间严格执行,挖掘落实过程当中
好的方法,并认真总结推广。
(四)协助组织建立全公司安全、环境、消防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定期组织事故应急救援模拟演习
。(五)负责组织各类安全、消防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有权下达行政指令,限期整改。遇有重大险情时,有权下令停止作业,并立即进行上报
。(六)对公司新员工、调岗员工、实习生、外委员工等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建立相关台帐和个人安全档案等工作。
(七)负责编制公司年、季、月度
安全、环保、治安消防、职业卫生工作计划及组织措施,并督促相关部门
实施。(八)督促部室、车间定期对尘毒、高温等有害人身安全健康的作业人员和特殊岗位人员的健康体
检等工作。
(九)参加新改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预评价、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方案审查和竣工验收等工作,严格 ...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