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房药品安全管理与使用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
病房药品的管理,以确保需要时病患
得到抢救和治疗用药,保证用药安全,特制定病房抢救药、备用基数药的管理与使用制度:
1、抢救药品、基数药品主要供病房临时周转使用,其品种和数量由各病房根据临床需要制定并罗列出
药品目录清单进行基数管理,经科主任和病房护士长签字确认后
,交住院药房备案,由值班护士采取交接班管理制度。病房规定的药品基数可根据实际情况定期(
1年)进行调整。
2、病房应设专人管理药品,日常性工作
中由护理人员负责病房药品的请领补充,并对药品的数量、有效期和质量进行检查。定期(每月)检查病房贮存药品的有效期,在有效期
2个月前可返回住院药房调换新批号,因管理不善造成药品过期失效由病房自行承担经济损
失。3、病房药柜内的注射药、内服药与外用药应当严格
分开放置。凡抢救药品,必须在抢救车内存放并保持一定基数,每日检查,定位存放,保证随时应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应专柜加锁、专册登记、专人负责管理。高危药品如氯化钾、咪唑安定、安定、安痛定、抗菌素等必须单独存放,并有醒目的标志。
4、药剂科与护理部定期对病房贮存药品定期(每
3个月)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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