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火焊接安全管理规定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动火焊接作业审批程序和动火焊接中所采取的安全措施,以及相关人员的职责。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范围涉及的动火焊接作业。
2引用文件
GB2022-05
99焊接与切割安全
3定义3.1动火焊接作业:是指动用明火或可能产生火花的作业,包括焊接、切割、喷灯烧焊、熬沥青等明火作业;凿水泥基础、打墙眼等易产生火花的作业。
3.2固定动火点:是指正常生产需动火的工房,如机修工房等。
3.3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场所:是指生产、使用、贮存爆炸品、易燃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然物品和遇湿易燃易爆物品
、毒品的工(库)房。
4管理要求
4.1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场所进行动火焊接作业,必须办理
“动火焊接许可证
”审批手续,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4.2动火焊接许可证审批实行分级管理。
4.2.1
在公司内从事以下动火焊接作业由分公司技安员提出申请,公司安全部门和分公司人员到现场检查审批。
a)在易燃易爆场所周围
50米以内进行动火焊接作业;
b)在有毒、有窒息可能的场所进行动火焊接作业;
c)对输送接触过易燃易爆物品的设备、管道设施进行动火焊接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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