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灭火安全措施计划
1、健全地面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管路系统并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百一十八条的有关规定
。2、编制相应的防灭火设计,防止自然发火,井下每个生产水平、井上必须健全消防材料库,并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3、严格人员入井验身制度,所有的人
员熟悉安全出口。杜绝带电检测、修理
电气设备,杜绝违反规程停电、送电或充放电,严禁非机电作业人员操作电气设备。
4、建立了消防设施定期检查制度,有检查表和记录,实施不合格项限期整改、跟踪验证管理。有矿井防灭火系统图。有防灭火检查记录、地表塌陷裂隙回填记录、油脂使用和回收记录。
5、有井上、下防火措施,井下和井口房内严禁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特殊情况时,有经矿长批准的安全措施,并严格执行。
6、井下爆破作业
由专职放炮员担任。爆破作业人员无违章装药、连线、爆破。严格
“一炮三检
”炮前炮后洒水灭尘制度
7、井下胶带运输机头、各种硐室内配齐灭火器、沙箱、沙袋,严禁存放汽油、煤油、变压器油。制定废油、棉纱、布头易燃易爆物品
管理制度;有防止油脂泄漏和废油回收的设施或装置;现场无油脂洒落或随意倾倒现象;废弃油品有明显标识。
8、采掘工作面 ...


雷达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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